范建新在巉州中学上了两年多的学,校长室还是第一次来。</p>
进门一看,校长室里除了校长、教导主任外,还坐着好几位语文老师,个个神情肃穆……他的语文老师姜老师也在,脸色气鼓鼓的,眼睛里似乎还噙着泪。</p>
显然,这里发生过激烈的争吵!</p>
“这篇作文是你独自完成的还是有所参考?”校长是位五十几岁的老头,和善的向范建新问道。</p>
“参考?……不!模考时写的应试作文,哪有时间参考资料?……随便写写而已。”</p>
“那就是说,这篇作文是你独立完成的?……”校长语气深长又认真。</p>
“当然。”</p>
“我不信!”</p>
一个三十几岁的男教师从椅子上站起来,向着范建新说:“这篇作文立意新颖,视角独特,文笔犀利,很有前瞻性……我绝不相信一个高中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p>
“谢谢您对我的作文夸奖……这样的文章,我一天写个十篇八篇不在话下。”</p>
范建新见这人这么笃定他的作文不是自己写的,估计就是他给自己的作文打的零分,甚觉好笑,这又不是高考,干嘛这么认真!</p>
他对着众人说:“各位领导和老师,我以一个高中生的名誉发誓,这篇作文是我自己写的!若没有别的事,我去上课了……”</p>
“范建……新,既然这篇作文是你独自写的,那我可以当作范文了?”姜老师面露喜色的问道。</p>
“悉听尊便。”</p>
范建新对姜老师的印象并不佳,她的颐指气使太重,竟学着西洋人的模样,微笑着向众人耸了一下肩,转身想走。</p>
“范建……新,别忙着走,领导和老师都想弄清楚这件事……”</p>
尽管范建新已经发誓了,但班主任谢钿老师还是较起真来。他明显的偏向姜老师,想给那个三十几岁的男教师一点难堪。</p>
“谢老师,这节课可是政治课,我这次模考考的最差的一门,我可不想耽误课……”</p>
范建新却不想为姜老师这不是事的事,再耗费精力。</p>
“范建!怎么回事?……事情还没弄清楚你怎能就走呢?!”三十几岁的男教师显然不清楚范建新的名字,说话的口气很硬、很强势,把他喊成了“范建”,让人联想到“犯贱”一词。</p>
“你才‘犯贱’呢,你全家都‘犯贱’!听着,我叫范建新——!”</p>
“你?!…….”</p>
“你什么你?……你不觉得很无趣吗?写这样的作文我还用得着抄吗?说实话,别看你教语文的,你的文学功底未必如我……”</p>
范建新突然发现,有一副年轻的少年皮囊真好,就是说话随便一点,放肆一点,喘点谬腔……别人也拿你没办法。</p>
年轻人啊,冲动是正常的。</p>
那三十几岁的男教师听了范建新这番话,气的脸色铁青正要发火,却被校长阻止了。</p>
校长却饶有兴趣的说:“范建新同学,找你来我们就是想弄清事实,也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你的这篇作文确实写的好,好的不得不让人怀疑你是抄袭的。我们也不想委屈你,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是你独自写的才行啊……”</p>
“校长,您说我这篇作文是从哪里抄来的?”</p>
范建新有些不耐烦,觉得这里的一干人等都很无聊。</p>
这时候没有网络,更没有查重软件,要想查一篇文章的出处全凭读书人的脑袋。所以,此时文章的抄袭现象很普遍,甚至有些抄袭的文章因获得了大奖......才被原作者意外的发现。</p>
他把难题甩给了校长。</p>
见校长和老师们都很严肃,范建新忽然意识到,这次模考的分数可能关系到学校搞的“小钱游戏”,说白了与任课老师的奖金有关。前世,他教了二十年的书,这方面的体验可谓多多。</p>
他也由不得不认真,可他也不知怎样说才能让这些人相信,这篇作文是自己独立完成的。誓也发了,总不能说自己是位重生者,思想和认知超前了几十年吧?</p>
“你没来之前,我们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市面上常见的作文选,我们也熟知……问题是,那些作文选上的作文也不如你这篇文章啊!”</p>
其实,在范建新来之前,众人也怀疑过范建新在考试前搞到了试卷,虽然试卷保密工作做的很好。这是因为他的成绩进步的太惊人了,即便作文零分,他的总名次在年级还排在了第136名。</p>
但,上次英语测验的事,他们也听说了。</p>
范建新不仅英语测验考满分,还在英语作文上用了一个新词汇“beatnik”,害的英语老师们为了这个词查了好多英文资料,才找到答案。</p>
这是米国六七十年代才出现的一个新词汇,表示颓废、垮掉了一代的意思。</p>
老师们手上的英文字典,多是七十年代出版的,就是八十年代初才出版的,也根本就没有收录这个词。</p>
有一位英语老师,在一份英文报刊上找到了这个词。根据前后文意思推测,才知道这个词的大意,与范建新英语作文中的用法、用意一致。</p>
老师们又听说他去了一趟说英语的米国……这样,范建新英语测验考满分,老师们就不觉的奇怪了。</p>
所以,范建新这次模考能考到年级第136名,并没有人提出怀疑。</p>
“呵呵……”范建新听了校长的话,只好干笑了一下,说:“我,我能成章回的背诵《红楼梦》,能不能证明我能写出这样的文章?”</p>
上辈子范建新在米国修复古字画,与日裔奥地利混血儿蒂萝尔同居时,曾翻译过《红楼梦》的前几十回。</p>
蒂萝尔长相虽像西洋人,却流淌着东方人的血脉,她酷爱华夏文化。她有一本英文版的《红楼梦》,范建新觉得新奇,曾随手拿过来看了看。</p>
不看还好,一看很扫兴,味同嚼蜡!</p>
英文版的《红楼梦》,简直是糟践了曹翁的心血!根本读不出来《红楼梦》的文学之美,就像一本共少儿读的简洁版。</p>
他遂尝试着翻译《红楼梦》,翻译了几十回,耗费了不少时间,甚觉不满意,最后不了了之。</p>
他得出一个结论,《红楼梦》是无法翻译成英文的,或者说用英文是欣赏不来《红楼梦》的文学之美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