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愿意回京?”
方醒觉得小娘的功劳足以让她在京中过上舒坦的日子,能够远离交趾那个虽然火热,却依旧荒凉的地方。
小娘低头不语,就像是一个学生被老师问:你此次为何没考上举人。
方醒心中微叹,说道:“既然如此也就罢了,黄大人来信说交趾人心归附,你的功劳颇大,如今那边粮食满仓,百姓安居乐业,最多五十年,那边就会彻底忘掉那些叛逆,成为大明不可分割的疆土,你……功在千秋。”
小娘羞涩道:“伯爷过奖了,我只是带着人去帮那些女人。”
“女人就是半边天,交趾的半边天都被你给理顺了,如何不归心?”
方醒笑吟吟的夸赞着,小娘也笑了起来。
“这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活着没有目标,于是我就给了她一个目标。”
目送着小娘远去,方醒对自己当年随手的一个安排,导致了今日这等结果,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黄钟有些参与到一种改变未来的兴奋,“伯爷,这就是人心呐!”
“是,这就是人心。有的人家财万贯依旧不快活,有的人媳妇孩子热炕头就心满意足,而我……”
方醒不知道要怎样自己才能快活。
可徐景昌却很快活。
交趾的甘蔗种植他插手不少,从中获益颇大,整个定国公府都在为甘蔗而疯狂。
那些懒汉们被抓去种甘蔗,包吃包住,也给工钱,可工钱少啊!
而大明内部对糖的需求仿佛是个无底洞,这就造成了商人们蜂拥而至的局面,若不是黄福勒令不许占用耕地,估摸着交趾如今已经到处都是林立的甘蔗田。
所以最早去交趾的徐景昌就得了天大的便宜,每年徐家的收入都让他笑的合不拢嘴。
钱多了,徐景昌也开始了享受。
早上喝酒,这是徐景昌最近的爱好。
早上喝了酒,一整天人都晕乎乎的,开始会难受,适应之后就会觉得这样的感觉真不错。
他已经喝了半斤酒,然后躺在躺椅里,微眯着眼,看着前方三个女子在翩然起舞。
乐声恍如从空中传来,曼妙的舞姿让人蠢蠢欲动。
这才是生活啊!
一阵脚步声急促的传来,打断了徐景昌正在享受醇酒美人的兴致,他懒洋洋的问道:“何事啊?”
关永集急匆匆的过来,俯身道:“国公爷,府中的马车和别人的马车撞了。”
“撞了就撞了呗。”
徐景昌不为所动,关永集苦笑道:“国公爷,撞的是那位小娘……”
“干特娘的!谁干的?”
徐景昌一挥手,歌收舞歇。
关永集指指内院,“是……”
“飞花不是回家去看看吗?怎么撞上人了?”
“国公爷,那小娘据说刚从方家庄出来,正准备回城歇息,就在街上,两辆马车迎头撞上,咱们府上的马车结实……她的就……”
“伤到哪了?”
徐景昌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催的,好容易新帝上位之后,对自己的敲打也结束了,可家中的小妾居然来了这么一下子。
要命啊!
关永集说道:“伤到了腿,据说当时就起不来了,她的随从马上雇了马车,已经送去了医馆。”
“那个贱人!”
徐景昌起身道:“先把那个贱人拖回来,关在屋里,没我的吩咐,不许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