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丞心想:“这是什么河我究竟处于什么地方天下之大,我走的地方太少了,蓍夷族方圆百里,看着似乎不小,然而放眼天下,它像芝麻粒一样。”
这一刻,他很想走出去,哪怕有再大的凶险,也要走出去看看。
虽然有香炉和金匕首,还有玉指环,让他的胆量壮大了许多,但他还保持清醒,并不觉得自己凭着这几件法器便能走遍天下。
不说别的,就说香炉吧,香炉无疑是一件上佳的法器,可这件法器落在他手里,跟落在灵巫、天巫和巫王手里,肯定是不一样的。
“我记得第一次放出香炉的时候,它只有十余丈大小;这次再放出香炉,它却变大了许多,差不多有三十丈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说,它能放多么大,跟我的功力有关系我现在才入先天,相当于大巫第一重。如果我是灵巫的话,能将香炉放大到何等地步”
“节当南至日,星是北辰天。千官望长至,万国拜含元。这是多么宏大的气势啊跟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有一比。”
“我啥时候能做到那种地步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可惜,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摧。”
陆丞是读过研究生的成年人,不是满腔热血的毛头少年。
成年人跟少年人有啥区别呢
少年人初出茅庐不怕虎;成年人未虑胜先虑败。
对于陆丞而言,成功与否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他准备得多充分,拥有多厉害的法宝,脑海里有多少符文,只要面对未知的世界,面对不了解的高手,就要小心翼翼,不肯将置于危险境地。
陆丞心想:“我才刚结婚,还没儿子呢。”
想到蒋秋芸,他的心里变得柔软,莫名想起一首歌:“多少人生风雨后但愿与君长相守。”
他沿着大河走了两三里,然后从另一座山谷走回来。
他没再动用香炉,而是将金匕首握在手里。
草丛中沙沙作响,有一头色彩斑斓的猛虎,忽然蹿了出来
陆丞发现猛虎时,距离已经很近了。
他的双足仿佛弹簧一样,猛然斜飞出去,同时抛出了金匕首。
“斩”
一道黄光闪烁,匕首站在老虎的脖颈上
老虎发出“啊呜”一声惨叫,一头撞在大树上,倒下不动了
陆丞回头看去,发现那是一只体型较小的老虎,跟先前被收入香炉的老虎没法比,尽管如此,它还是比后世的老虎大一倍,体型差不多有五米。
这么巨大的老虎,如果全须全尾拿到现代,那可不好处理啊指望他和蒋秋芸两个人煮着吃,不得吃到猴年马月去
陆丞吃过虎肉,老实说口感不太好,不如羊肉和鹿肉。
于是,他收集了一坛子老虎的血液,然后将虎皮剥下来,又砍了两条虎腿,剔下来一些虎骨,其余的部位都不要了。
他继续往回走,在山里挖到几株灵药,捉到了一只灵鹿,将鹿茸割下来,又把灵鹿放走了。
他还在山林间找到一片红豆杉树林,顺手挖了一株直径40厘米的红豆杉。
红豆杉是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由于在自然条件下红豆杉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差,被定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
陆丞之所以对红豆杉感兴趣,是因为它有一定的抗癌能力。
据说红豆杉含有紫杉醇,紫杉醇是紫杉烷类化合物中一种具有独特的抗癌机制和广谱高效抗癌活性的天然药物,是当前国际上公认的效果好、活性最强、抗癌范围最广的抗癌药物。
因此,他除了连根挖一棵小树带回去栽种外,还砍了一棵直径超过一米的大树,将树干树枝收入玉指环。
回到蓍玉山的石室,陆丞躺在石床上,神魂飘飘返回现代。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