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下部】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1 / 2)

江临段悠悠 穆如清风 14338 字 26天前

nancy被他抱上岸后,睁着被水浸湿的眼睛,朦胧中看到岸边许许多多身穿西装带着墨镜的人非常紧张地凑过来。

然而,他们不是在紧张她。

他们是在紧张这个抱着她的少年,“少爷,您怎么能做这么危险的事情?您知道莱茵河这一段水流有多湍急吗?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我们怎么向老爷交代?”

少年微微一笑,虽然从nancy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下颔的轮廓,甚至看不清他的脸,但nancy就是知道他在笑。

因为在他怀里,感受到他坚实的胸膛起伏了一下。

他的声音好听极了,像是刚刚酿好的红酒,带着些许尚未定型的青稚,却不难听出经过岁月的窖藏后,定会变成一把低沉漂亮的嗓音。

“人命关天,没什么不好交代的。”他淡淡道,“备车,回家。”

尽管nancy的年龄不大,可她常年跟在父亲身边,接触着形形色色的人,早已能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中感知到那人的气质和风度。她说不清,也无法分析得太过透彻,只是有种浅薄的感觉——这是个足以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的少年,不知道是哪里,显得与众不同。

也许这就是父亲说的——喜怒不形于色?

想起父亲。

nancy将眼帘阖上片刻,眼前一片是红的血,白的骨,灰色的脑浆。

她立刻又睁开,整个人都开始颤抖。

上了车,佣人为他递来两条毛巾。

江临将其中一条递给身边的女孩,却发现她一直望着窗外发呆。

她很虚弱,脸色苍白得过分,却还睁着那双碧蓝色的眼睛,不肯闭上。

这张精致如瓷娃娃般的脸,让江临一下子就认出了她——这是他在后花园里见过的小女佣,他记得,好像是leopold家的大管家彼得的女儿。

他将毛巾交给了身边的下人,对方会意,蹲跪在女孩身边,“小姐,我为您擦擦身上的水。”

女孩没有言语,好像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江临皱眉,扬了扬下颚,佣人点头,拿着毛巾轻轻擦了上去。

他的手碰到女孩的胳膊,女孩顿时如惊弓之鸟,露出了极度恐怖的表情,差点就要失声尖叫起来。

江临擦干了自己的头发时,侧过头正好看到这一幕,便对佣人道:“我来。”

“少爷……”

江临在他犹豫的时候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坐在了女孩身旁。

她没吭声,却往另一边的车门处缩了缩,眸子还是盯着窗外,手指也扣在门上。

江临将她的小动作收入眼底,却没拆穿,只是在加长车里隔着很远对司机道:“把门锁上。”

女孩的手指瞬间蜷缩得更紧了。

她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他碰她。

不禁转头看他,但是这一转头的动作,却抻到了她的头发。

nancy这才发现自己头发的另一端被少年包在手中的毛巾里,细细擦拭着。

江临看到她露出了些许怔忡的神色,紧接着,眼底蓄满了眼泪。

他蹙眉,放开了她的头发,“很疼?”

女孩眼里的泪水掉了出来,薄唇里反反复复只有两个音节:“彼得……”

小时候,每次洗完澡,女佣为她换好衣服,她总喜欢甩着没擦干的头发去找彼得。

然后那个和父亲年龄相仿的中年人总会露出很慈蔼的笑容,蹲下来平视着她说——

“头发湿着会感冒。”江临如是道,嗓音温淡,静水流深,“女孩子要爱惜自己。”

nancy眼里的光亮深浅明灭,这次却没再抗拒,就沉默地被他擦着头发。

江临看着眼前这个半张脸都被裹在毛巾里的、像个刚洗完澡的小动物一样的女孩,转头对司机道:“去leopold家。”

他的话音刚落,就感到袖口一紧,湿漉漉的衣袖快被女孩的手指攥出水来了,“不回家。”

江临垂眸看着她,不动声色地任由她拽着自己的袖子,低声问:“为什么?”

“……”

她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江临道:“回我家,先换件干净衣服,嗯?”

nancy还是摇头。

“那你想去哪?”

“山上。”

江临怔了怔,这附近的山只有那一座,“上山做什么?”

女孩没说话,眼里的水雾却越积越厚,江临不由得感到有些头疼。

姗姗今年才不到四岁,已经很少哭了,眼前这个女孩看上去比姗姗大五六岁,怎么还这么爱掉眼泪?

“先回去换衣服。”

“上山。”女孩执拗地盯着他。

江临无奈,“你要走着上山吗?”

“坐车。”

江临,“……”

有人开着加长林肯上山?

他不再和她解释什么,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司机将车停回了家里车库,管家带着江姗、江南姐弟在花园里玩,见他回来,便迎了上去,略微吃惊道:“少爷,您这是怎么弄的?发生什么事了?”

江临看了眼衣服上的水,冲着那边同样浑身湿透的女孩扬了扬下巴,吩咐道:“给她找件干净衣服,把我的越野车开出来。”

管家惊讶得半天没回过神来,江临拧着年轻而英俊的眉头,“听不懂我说话?”

“是,少爷。”

他并不知道这个女孩要上山做什么,也不知道她要去哪。事实上,nancy自己也不知道。

江临从她口中听到的描述只有一句话:“一棵很大的树。”

“……”

在一座山里,找一棵树?

眼看着她又要哭,江临只好发动了车子。

在山里像没头苍蝇一样转了几圈,终于找到了她所指的那棵“很大的树”。

她好像很激动,车还没停稳,就拉开了车门。

越野车很高,她小小的身子几乎是从车上摔下去的。

江临眉峰微蹙,解开安全带跟了过去,一下车就闻到空气中糜烂的血腥味。

地上有森森白骨,是人的残骸,骨头上附着没被撕咬干净的血肉,像是活人被森林里的野兽吃了。

惨剧应该刚发生没有多久,地上的血渍都是新的。

江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残暴的场面,他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

幸好他来时只是看到这些尸骨,若是亲眼看到野兽啃噬活人的样子……

就连他都觉得有些脊背发寒。

他走到女孩身边,却发现她面无表情地盯着眼前的一切。

也许不能说是面无表情,更准确点,是她脸上没什么显而易见的表情。

但她的眸光很深,深到他一个十五岁的人都看不懂。

片刻后,她在他的视线中缓缓跪倒在了地上,用手捧起眼前的尸骨,抱在胸前,抱得很紧,一句话不说。

江临能察觉到她在颤抖,甚至好似能听到她吞咽在嗓子里细小的呜咽声。

黑眸一扫,往树丛后方探去,他拨开丛生的杂草,再迈一步,就是悬崖。

这里的地势不算很高,隐约能看清悬崖下面雾气蒸腾,有湍急的河水穿行而过。

江临的脸色沉了沉,眸间划过冷静而睿智的思考之色——难道她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他回过头,女孩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她一点点拾起地上所有能捡起来的骨头、碎肉。

最后,她站直了身体,“你能送我回家吗?”

江临为她拉开了车门,“上车。”

当我得知willebrand家的大少爷来访时,是非常诧异的。

这种诧异在我看到眼前那个黑发黑眸的英俊少年时,达到了顶峰。

这并非那天我与ay见过的少年!

他站在越野车边——未成年人是不允许开车的,但并没有人敢多说他什么。

我问:“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请问lennard少爷有何贵干?”

他看我一眼,没说话,只是把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了。

我一下子震惊得不能自已,“小姐!”

车里那个女孩,正是消失了一个多星期的大小姐!

lennard少爷的眉头皱了下,看向车里的女孩,似有些不解。

“失礼了。”我急匆匆朝他行礼,走到车前将小姐从车里抱了下来,吩咐佣人,“马上去请公爵大人。”

我低头望着她,“小姐,您还好吗?”

小姐抬头,看到我的时候,目光很飘忽,甚至有些闪躲。

她嘴角一撇,突然眼泪就掉了下来,把手里的布兜递到我面前。

“这是什么,小姐?”我望着它,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

她眼泪落得更凶了。

公爵大人很快赶来,看了小姐一眼,问了句她怎么样,便转过头去和lennard少爷攀谈了。

我甚至不知道如果不是willebrand家的大少爷来了,他会不会出来。

小姐破天荒的没有对公爵大人的出现表示出什么热情,只是抬手把眼泪擦干净了。

从小到大她都在竭尽全力地做一个令公爵大人满意的孩子。

虽然她不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很希望得到父亲的表扬。

但是这一次,就连公爵大人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都没有理会。

过了一会儿,小姐突然抬头看着他,问:“父亲,您还要我吗?”

公爵大人皱了眉,说:“当然,你这孩子说什么傻话?”说完,又对一旁的少年道,“让你见笑了。”

lenn少爷很有风度,“叔叔不用客气,伯爵小姐……很可爱。”

“是吗?”公爵大人笑着问,“能得到你的赏识,是她的荣幸。”

小姐看了他们一眼,没说话,径直走向安温园。

这是她第一次在客人面前表现得如此没有礼貌。

我不知道她在和谁较劲,但是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晚上,我却始终没有勇气打开那个布兜。

第二天一早,她拉开了房门,把厚厚的好几十张纸交到我手上,“彼得,对不起。”

我低头看着,每一页都是她稚嫩的、颤抖的字迹。

整整一本《圣经》,她一字不落地抄了下来。

她还记得犯错了要受罚。

我问她:“小姐,你为什么要对我道歉?”

她垂着小脑袋看着门边的布兜,蹲下去,在我的视线里解开。

骸骨和血肉就这样铺满了我的视线。

她的手攥紧了布兜的一角,“我把ay带回来了。”

我当时觉得,自己可能是听错了。

可是这错觉又太过真实,真实到我一下子跌跪在地上不停地说,仁慈的主,你对你忠实的仆人开了个大玩笑。

nancy小姐出神地望着那些尸骨,再也没说话。

……

公爵大人体恤我的心情,为我放了很长时间的假,朱蒂为此一病不起,不久后也去世了。

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岁月。

对小姐来说,亦然。

她得了非常严重的自闭症和抑郁症,病情一天比一天差,可是我却没有陪在她身边,因为我连自己的心情都无法调整好。

公爵大人在这个时候,娶了个新夫人回来,不到一年就为家里添了一对龙凤胎。

这些都是我后来才听说的。

在龙凤胎的满月宴上,大小姐为两个新生儿献上了带血的十字架。

公爵大人震怒,狠狠地打了她,她捂着浑身的伤口,平静地看着被新夫人护在怀里的两个孩子,很优雅地行了个礼,说:“愿诸神保佑他们平安成长。”

新夫人为此一直很讨厌她,家里一度流传出大小姐精神有问题、是个心理变-态的传言。

许多年后无意间提起,大小姐云淡风轻地莞尔笑着说:“那件事啊,我没有很讨厌那两个孩子。十字架是我亲手雕的,只是去宴会厅的路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也没注意上面沾了我的血。”

我看着她早已喜怒不形于色的脸,心疼得像被搅碎了。

新夫人克扣了安温园的吃穿用度,甚至连佣人都遣散了,年幼的小姐没有任何意见,只说:“请把园丁留下。”

花园里立着冰冷的石碑,周围开满了矢车菊,就在小姐窗外,一眼能看到的地方。

她很少再从园子里出去,那时我也不在,不知道她过着怎样的生活,只知道最后新夫人容不下她,在下着大雨的时候把她赶了出去。

心软的女佣偷偷通知了我,当我赶到时,已经有人将小姐带走了。

我不敢想象那时她有多绝望。

又很感谢那个在绝望中将她带走的人。

我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小姐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我必须要回到她身边。

可是整整四年,我都没再见过她。

后来听说,那四年她一直住在willebrand公爵的家,谁都不理,性情喜怒无常,只除了见到lenn少爷的时候。

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她很讨厌动物,任何动物都讨厌——尤其讨厌的是大型动物,比如狼狗、麋鹿、狮子、老虎……

我找到lenn少爷为她请的心理医生,医生说,总体来看,情况是乐观的,但是她对lenn少爷有一种近乎病态的依赖。她可以为他的一句称赞而穿同一条裙子整整一个月,跟厨师学做松饼学到手指被烫伤好几次,非要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来……

她平时不怎么说话,每当听到有人在议论她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安静,死寂一样的安静。

偶尔有时候,也会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眼眸猩红地抓着刀想要自杀。

但只要lenn少爷来了,她就会哭着将刀放下。

她带给这个世界太多的善意,可是诸神却负了她。

四年后,新夫人病重,老教皇亲自前来探望,问起伯爵小姐的时候,公爵大人急急忙忙派人到我家里找我,结束了我长达四年的休假,让我务必想办法把她接回来。

我心里明白,机会来了。换上久违的西装,站在willebrand家的雕花大门前,静静等候着不远处的女孩一步步走来。

十四岁的她已经是明艳得不可方物的样貌了。